穿衣就能护肤?是噱头还是下一个风口
- 青眼原创 2026.07.20
贴身衣物,也能当作化妆品使用?
近日,日本服饰品牌Arpege story Original宣布,将发布一种经过特殊处理后,能够起到滋润肌肤作用的“可穿戴护肤”系列服饰产品。据品牌方宣称,该服装产品可以在穿着过程中补充皮肤水分,保持肌肤水润。
服装和化妆品原本是两个完全不同领域的产品,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可谓是毫无关联。那么,这个所谓的“可穿戴护肤”服饰产品,究竟是品牌宣传的噱头,还是真正具有研究价值的全新概念?

根据日本女装品牌Arpege story Original品牌方发布信息,该品牌将于2026年7月正式推出“可穿戴护肤”系列服装。这一系列将日常基础款上衣进化为具有护肤功能的“化妆品”,核心产品包括两款:“可穿戴护肤”修身T恤以及“可穿戴护肤”罗纹针织背心。
▍“可穿戴护肤”修身T恤产品图
据品牌方宣称,该系列服装的部分面料经过特殊工艺处理,通过将护肤活性成分神经酰胺加入纤维中,可以在消费者穿着此类服装时补充皮肤水分和油脂,从而防止皮肤干燥。
▍截自Arpege story Original品牌宣传页面
具体而言,品牌方宣称该面料,采用了一种基于囊泡结构的处理技术,将油层和水层进行多层结合附着于纤维之上。当此类结构与皮肤发生接触时,相关活性成分就可以通过该结构释放至皮肤上。
同时,品牌方宣称,该系列服装的相关护肤效果会随着囊泡中成分的消失而逐步减弱。但品牌方认为,此次推出的T恤、背心两种衣物类型,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多处于定期更换的状态,因此在服装使用周期内,产品效果能够得到维持。
目前,“可穿戴护肤”系列服装已于7月16日起在Arpege story Original品牌位于日本的所有门店正式发售,“可穿戴护肤”修身T恤定价11000日元(约合人民币459元),“可穿戴护肤”罗纹针织背心定价8250日元(约合人民币344元)。
可见,Arpege story Original不仅已将“可穿戴护肤”产品实际落地,也从技术角度解读了品牌方对于衣物如何起到护肤功效的逻辑链条。

那么,Arpege story Original的这次尝试究竟是个别品牌的营销创新,还是预示着一条全新的产业路径?青眼调查后发现,在国内,目前尚无厂商/品牌方开发出类似的“可穿戴护肤”服饰产品。不过,对于在纺织品中添加护肤成分这一做法,国内已有多家企业申请了类似专利。
比如,知名家纺行业上市公司梦洁股份就曾在2025年11月11日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据了解,该专利名为“一种抗菌护肤功能涤纶纤维及其制备方法”(专利申请号:CN202310012156.0)。
▍截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布公告
该专利摘要内容显示,该发明公开了一种抗菌护肤功能涤纶纤维及其制备方法。具体而言,将包含百里香提取物、矢车菊提取物和柠檬草提取物在内的复合植物提取物,通过多重工艺手段最后添加至涤纶纤维内。专利信息显示,根据该方法可以制得具备优异的抗菌、抗UV功能和亲水性能,且营养护肤,安全无毒的涤纶纤维。
此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知名美妆企业华熙生物于6月2日获批了一项名为“一种组合物和整理剂及其用途”的专利(专利申请号:CN202210588906.4)。
▍截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布公告
根据该专利摘要内容,该专利公布了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采用多种玻尿酸或其盐组合的方式,当用于纺织品整理时,与面料纤维的结合能力更强,可大幅提升玻尿酸与面料纤维的结合率,一方面可提高保湿护肤效果,另一方面可有效延长玻尿酸的释放时间,实现长效持久保湿。
此前,华熙生物方面相关人士曾向青眼透露,未来可能会有添加玻尿酸的衣物产品出现。不过,在这一产品创新中,华熙生物仅作为玻尿酸供应方,而非产品生产方。
而青眼在梳理后发现,也曾有多个纺织企业申请将玻尿酸加入纺织面料的相关专利。典型如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名为“玻尿酸亲肤保湿针织面料及其生产工艺”的专利(授权公告号 CN115874328B),其专利摘要内容显示,该发明涉及一种玻尿酸亲肤保湿针织面料及其生产工艺。
另一家纺企业罗莱生活也曾申请一项名为“一种护肤凉感棉面料及其制备方法”的专利(专利公开号:CN202410682889.X)。其专利摘要显示,该发明通过多种工艺,可以避免添加在纺织品内的玻尿酸在面料洗涤过程中的流失,提高了保湿护肤功效的耐水洗稳定性。
▍截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布公告
从以上专利中可见,玻尿酸作为护肤成分被添加进纺织品后,或可起到一定的保湿作用,而这与Arpege story Original所宣称的“可穿戴护肤”服装产品,在原理上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
那么,在衣物中添加护肤活性成分,真的可以起到护肤的相关功效吗?对此,有资深化妆品工程师对青眼表示,含有护肤成分并不等同于具备护肤功效,目前暂时缺少在衣物中添加护肤成分是否具备人体功效的相关功效评价试验。
“衣物中添加护肤成分,首先就要考虑成分的释放和吸收问题,不管是添加神经酰胺还是玻尿酸,这类活性成分如何从面料中释放,释放后如何接触皮肤,接触皮肤后是否能透皮,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前述工程师认为,囊泡结构在化妆品中很常见,但它只是透皮技术的一种,也不代表使用了该技术就一定有效。
他还表示,此前曾有过纺织品添加护肤成分并宣称所谓“大型面膜”,但是面膜等化妆品是直接接触人体表面,贴合度高接触时间长,而衣物是难以做到长时间贴肤的,“衣服紧贴皮肤的时间短,在较短的时间内要做到活性成分对皮肤的渗透,从技术上来说存在较大难度”。
除了在技术上面临客观困难,包括衣物在内的纺织品要宣称护肤功效也存在严重的合规风险。有合规人士表示,按照现行监管法律,纺织品不能宣称具有“护肤”“保湿”等功效,此前已有纺织产品因宣称具有“护肤”“保湿”功效而遭受处罚。
青眼梳理后发现,在国内确有多例纺织品宣称“保湿”“护肤”功效而遭处罚的案例。例如,根据公开信息,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曾接到相关举报,反映某公司在网络购物平台店铺中宣传其销售的玻尿酸面料床品具有补水保湿的功效,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
经查,当事人为增加销量,在并无理论依据及实验数据的情况下,宣称消费者使用其销售的玻尿酸床品后,可以达到“睡觉等于敷面膜,相当于3500张面膜”“美颜护肤+好梦互不耽误,轻松睡出水光肌”的效果,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误导。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另有消费者区某因网页广告宣传该某真丝床单商品具有“滋养肌肤,维护皮肤水分平衡,防止皮肤衰老,美容养颜,促进血液循环,帮助皮肤新陈代谢,延缓衰老的功效”等功效而购买,但在购买产品后认为产品不具有广告宣传功效,起诉生产厂家进行索赔。
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真丝床单为床上用品,某丝绸公司在广告中对于相关功效内容的表述,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和第十七条规定,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构成欺诈。故判决某丝绸公司向区某返还货款6600元,并赔偿原告19800元。
前述合规人士提到,按照现行化妆品监管法规,衣物等纺织品不符合化妆品的基本定义(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等方法,施用于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因此衣物不能备案为化妆品进行销售,更不能宣称护肤功效,“除非化妆品监管法规进行大修,否则‘衣物护肤’的概念基本上可以判定为违规”。
可见,“衣物护肤”这一概念要想落地在客观上仍面临多重难题。不过,纺织企业和美妆企业近年来申请的在纺织品中添加护肤成分的多项新专利,或也说明,在产业上游将护肤活性成分与纺织材料结合的探索早已暗流涌动,真正的“穿戴式护肤”仍可能伴随技术创新而现实落地。